淮阴师范学院学生早操管理规定
为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现对学生早操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组织管理
1、全校学生早操由学生处负责,校学生会、自管会协助。校院两级学生会体育部和班级体育委员督促学生出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及时公布情况。
2、各学院学生早操由一名院领导分管,辅导员、团委书记、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负责实施。班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级早操的考勤、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条 出操要求
1、规定出操年级的住校学生应按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出操。无故旷操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处理按学校《学生考勤细则》执行。
2、学生以学院、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区域整队出操。
3、着装规范,禁止穿不适宜运动的服装出操。
4、做操时,态度认真,队列整齐,动作规范,符合节奏。
5、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 检查方式
1、学生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检查早操质量和出勤情况。
2、对各学院早操出勤情况的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以班级为单位,抽查的班级数不低于各学院应该出操班级总数的1/2。
3、为了保证随机抽查的准确率,各学院于开学后第二周前将各班级应出操的学生人数报学生处。因故不能出操的学生,要提供相关证明。
4、在学校检查的同时,各学院组织自查,自查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依据。
5、各学院早操要安排值班领导或老师进行值班,检查、督促学生出操情况。
第四条 评分办法
1、学院早操成绩 = 出勤分+出操质量分。出勤和出操质量所占分值分别为50分。
2、各学院学生早操出勤分计算方法:
(1)旷操百分比计算公式:
被抽查班级旷操人数÷被抽查班级应出操人数×100%
(2)被抽查班级旷操(迟到、早退3人次计旷操1人次)百分比大班(50人左右)达2%-6%,小班(30人左右)达3%-10%,扣出勤分2分;大、小班旷操百分比超过6%和10%,分别扣出勤分5分,其余类推。
(3)学院值班教师出勤到位督查情况:5分。
(4)早操质量分由检查小组根据规定的项目逐项评分,评分结果定期公布。
第五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更为具体的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