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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 社会奖助学金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3-03-03 章雪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淮师办〔2021 16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确保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的公正、公平、公开,拟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社会奖助学金专项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在二级学院出资设立的本科学生奖助学金。

二、核查内容

(一)管理规范情况。学院层面引进设立的奖助学金是否签订捐赠协议、建立评选工作组织、开展表彰等

(二)制度完善情况。每项社会奖助学金是否都制定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做到“有章可循”,管理办法具体包括:

1)社会奖助学金名称;

2)社会奖助学金资金来源及金额;

3)社会奖助学金评选范围、条件、等级金额及评选流程;

4)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组织机构;

5)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资金发放时间;

6)社会奖助学金复议制度;

7)社会奖助学金日常管理及存档制度等。

(三)资金发放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资金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挤占、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313日前)。各学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详细填写核查表(问题清单、整改措施为必填项)

(二)检查阶段(320日前)。学校对各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整改阶段(327日前)。各学院针对检查所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学校将就检查和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保证查找问题全面、客观、准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13日下午5:00前完成自查、整改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具体报送材料: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自查报告的内容要包括落实政策自查自纠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纸质版需党委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本学院社会奖助学金专项工作自查表、设立情况表(附件12);每项社会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评审工作通知、获奖助名单、公示等。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中心(26#304)、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hytcxszz@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章雪,电话:83526061

附件:

1.2022年度社会奖助学金专项工作自查表

2.2022年度社会奖助学金设立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2333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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