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资助政策,增强精准资助实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中继续组织开展“翔宇助航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补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3届在籍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
二、补助条件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低保、残疾、扶贫手册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
1.抽烟、赌博、酗酒、挥霍浪费者;
2.保留学籍不在校或休学者;
3.受学校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者;
4.本学期获得过其他高额经济资助者。
三、补助标准
就业帮扶补助主要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经济压力。补助标准为500元/人,补助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人数的2%。
四、补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4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低保、扶贫手册、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4月20日前)。学院辅导员负责汇总初审,学院负责复审,复审通过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集中统一将材料报送学校。
(三)学校评定(4月31日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财务处通过酬金系统发放。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统筹,规范落实。就业帮扶补助是学校促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民生举措,是一项暖心工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主动摸排符合条件学生的经济状况,并协助其进行申报,确保应助尽助。要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理使用补助资金,积极择业创业,顺利就业。
(二)严格把关,规范审核。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确保材料全面真实,把好审核第一关。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初审、复审以及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补助发放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中。获得过江苏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在补助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毕业生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三)及时备案,规范建档。对成功申报并已经属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档案”的毕业生,各学院应在补助办理结束后将办理材料复印件及时领回,并装入个人帮扶档案,持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帮扶工作。
各学院请于4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1、2)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ytcxszz@163.com, 联系人:章雪,联系电话:83526061。
附件:1.淮阴师范学院“翔宇助航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补助申请表
2.2023年“翔宇助航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补助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