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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入伍征兵政审注意事项

2013-02-26  点击:[]



一、《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普通条件兵填写)栏,填写人员要和政审人员相一致,填写几个人,相应的就要对几个人进行政审,就要有几个人的政审证明材料。

建议家庭成员只填写父母即可,家庭社会关系填写父亲方一对,如叔叔和婶婶;母亲方填写一对,如舅舅和舅母。

2、“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对政治条件有特别条件单位征集的新兵填写)栏,不需填写。

3、“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院系党总支填写,党总支书记签名。

4、“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已经迁入学校的,由学校统一操作,未迁入学校且户口不在清河区健康路派出所和淮海路派出所的,由院系政审时到学生户口所在派出所一并办理。

5、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填写,其中“常住户口所在地”栏最后填写,“文化程度”栏填写大学本科在读,“户籍情况”填写“非农”

6、其它由单位填写,而在此未作说明的,均不填写。

二、《预征对象推荐表(二)》填写注意事项

1、“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栏和“主要社会关系、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栏填写,要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普通条件兵填写)栏填写保持一致。

2、“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表现及文化程度的鉴定意见”栏,由学生所在高中学校填写、盖章。

3、“派出所对本人年龄、户口及现实表现审查意见”栏已经迁入学校的,由学校统一操作,未迁入学校且户口不在清河区健康路派出所和淮海路派出所的,由院系政审时到学生户口所在派出所一并办理。

4、“所在单位对本人工作期间表现鉴定意见”栏,由院系党总支填写,党总支书记签名。

5、“村(居委会)或厂矿企事业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填写。

三、政审表格系列材料

1、《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填写日期为2007年11月26日;回函地址: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人武部;联系人:胡元林;联系电话:0517-83526070。

2、《应征公民户口及表现证明材料》,学生户口已经迁入学校的,由学校统一操作,未迁入学校且户口不在清河区健康路派出所和淮海路派出所的,由院系政审时到学生户口所在派出所一并办理。

3、《应征公民所在居住地表现证明材料》,由院系党总支填写,党总支书记签名。

4、《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凭《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到学生户籍县(市)人武部征兵办公室办理。

5、《应征公民在校期间表现证明材料》,由由学生所在高中学校填写、盖章。

6、《应征公民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保持和“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栏填写人员一致,政审表所有填写的人员都要政审。父母在一个单位的,可以直接写在一张表上,盖一个章;不在一个单位的,需要填写两张表,盖各自单位的章。盖章要用党章。

7、《应征公民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保持和“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栏填写人员一致,建议家庭成员只填写父母即可,家庭社会关系填写父亲方一对,如叔叔和婶婶;母亲方填写一对,如舅舅和舅母。在一个单位的,可以直接写在一张表上,盖一个章;不在一个单位的,需要填写两张表,盖各自单位的章。盖章要用党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时间:尽量在本周完成,本周前交到学生处。

2、政审时,请带好身份证,有工作证的要带好工作证。

3、外出政审期间,按照学校正常出差补助,不得带车出行,食宿执行学校出差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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