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有关精神,拟对孙治国等1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减免学费,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6月13日—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者,请在6月15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监察处或学生处反映。联系方式:0517-83511016(监察)或0517-83526061(学生处),邮箱:hytcxszz@163.com。
附件: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减免名单.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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