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贫困学生资助经费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新疆籍内地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设立新疆籍内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助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月1日—1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者,请在1月7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联系方式:0517-83526061,邮箱:hytcxszz@163.com。
学生处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