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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2020-08-31  点击:[]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资助资源的前提和促进教育公平、校园和谐、社会稳定的保障,更是实现国家“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教育”的客观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2020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正式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预)科学生。

二、认定档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分为三个档次:家庭经济特别

困难(A类)、家庭经济困难B类)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C类)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正常认定(含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须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实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学校认定相结合的原则。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具体程序如下:

1. 提前告知。学校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淮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每学年结束之前,学院应向在校学生发放《申请表》,同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 学生申请学生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在页面底端服务菜单栏的“服务通道”中点击“资助申请”),在线填写困难信息,并上传《申请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JPG.),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下列三种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①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②已在高中阶段经学校认定并获得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③在高校就读期间已经学校认定并获得国家教育资助,再次申请的学生。

3. 班级评议。班主任根据认定办法及要求,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在线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选择评议小组成员召开说明会,向评议小组成员讲解认定办法和指标体系,明确评议对象、评议要求和评议流程。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且申请者本人不能参与。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的负责人,参与班级评议的全过程。评议小组组长是班级评议的组织者,负责班级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每一名成员(含班主任)对申请者的日常学习、生活、消费等情况进行客观评述,评议小组成员(含组长)综合讨论情况,分别对申请者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讨论情况,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民主评议得分和意见。

4. 学院审核。班主任在系统中将认定结果提交至学院学院认定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结果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学校。小组成员50%以上(不含50%)同意申请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后,方可进入到学院审核流程否则,班主任不能直接通过审核,如有异议,可退回重新评议。

5. 院内公示。各学院应采取适当方式,将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其他无需公示)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6. 建立档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9月1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打印相关报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报送后,系统将关闭修改权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正式确定淮阴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二)资格变更。为了全面、准确的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2019-2020学年已经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重新参加本次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认定小组根据其申请表、日常消费情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等行为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且已不符合困难生条件的学生应要求其本人自愿申请退出贫困生库,学生需将书面情况说明提交班主任处,学院审核并留存书面材料,撤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复核通过后,名单汇总报学院审批;复核不通过的,应通知学生本人并充分沟通信息、听取本人意见后确定最终认定结果。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学院应及时调整并有针对性的关注或帮扶。

(三)特殊情况。为了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学校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1.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涉及学生个人极为特殊的隐私,不便他人知晓,进行班级评议容易伤害学生自尊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认定程序。此类学生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可直接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由班主任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权衡全班学生的基本状况,确定其认定结果,并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定,其它程序同上。

3. 做好记录。班主任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隐私记录(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和不便他人知晓的原因),并做好保密工作。此记录将代替班级评议作为参评各类资助的凭证(学校将适时提取)。

4. 公示、建档、系统录入、上报同上,并标注直通车即可。

)避免“突击贫困”。先认定,后评选,是确保资助工作公平、透明的基础,各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认定工作,避免在奖助学金评选时的“突击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 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 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 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是学校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审批各类资助的主要依据,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统筹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本次认定工作,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爱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学院要根据评定结果及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且每学期对认定结果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学生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做好档案调整工作⑵学院各级组织应主动发现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但本人没有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同时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困难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出贫困生库加强工作纪律和责任意识教育,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严格操作,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三)加强诚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也是向学生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进行诚信教育的过程各学院应充分利用认定过程向学生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困难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教育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自立自强,要解读我校各类资助项目的资助要求,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严明管理要求,坚决抵制资助不诚信现象,学校将不定期对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实地调研,凡发现造假和不诚信的现象,将取消该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并取消该生申请各类资助的资格。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系统下载)

3.淮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系统下载)

4.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教师(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平台下载)

5.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平台下载)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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