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周恩来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深入学习周恩来同志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质,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以周恩来同志为榜样,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把“坚守朴实 追求崇高”的淮师精神融入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去,学校自1998年起设立“周恩来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是淮阴师范学院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为进一步规范“周恩来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生活俭朴,在同学中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3.学习勤奋钻研,成绩优秀,入校以来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班级前20%以内;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能力突出,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以上荣誉称号;
5.积极组织、参与“周恩来班”创建活动,在学习宣传践行周恩来精神方面有突出成绩,参加学校翔宇菁英人才学校培训并结业。
(二)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其他高层次科研成果;
4.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
5.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 评选程序
1.“周恩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份启动申报工作,次年5月中旬左右进行评选表彰。
2.“周恩来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可、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核遴选后,上报学校“周恩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
第三条 奖励标准
“周恩来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人数为在校生数的1‰左右。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自2016年9月开始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