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对象
1、外省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放假初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
3、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考研辅导班的学生;
4、参加护校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7月1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和《淮阴师范学院假期留校协议》(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中心),
2、经班主任、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加盖学院公章后,由相关责任单位审批。
3、各学院汇总审批后在7月3日前报学生处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4、后勤公寓服务中心根据学生处提供名单集中办理住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遵循“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1)外省籍且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同意,学院管理;(2)放假初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由团委与学院共同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3)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考研辅导班的学生由教务处牵头,授课单位与学院共同管理,实行授课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双班主任管理机制;(4)参加护校的学生由保卫处与学院共同管理,以保卫处为主。
2、各学院要从严控制留校学生人数,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的管理。
4、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
5、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