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期末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的稳定有序,使全体同学能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请各单位按此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好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学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强化考风考纪。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2、加强安全检查。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深入学生公寓,加强公寓安全检查,严格杜绝大功率电器和明火;要关注天气变化,关心学生健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调节心态和饮食,保持宿舍整洁,注意预防疾病,以良好的身心状态面对期末复习考试。
二、寒假前学生工作
3、明确放假时间。根据学校放假工作安排,寒假从1月18日开始,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
4.严格公寓管理。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公寓寒假封楼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中午12:00,开门时间为:2011年2月19日上午8:00,提前到校的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5、关注学生返乡。各学院要关注学生返乡情况,尤其要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和外省籍学生的返乡及车票购买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安全返乡。
5、倡导学生实践。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利用寒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寒假学生安全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寒假学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专门召开不同层次的学生安全工作会议,要组织团学干部和班主任老师认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6、乘坐安全车辆。教育学生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招揽乘车的广告信息,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对介绍、组织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的学生要认真查处,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7、注意旅途安全。教育学生要注意途中人身及财物安全,和陌生人接触要慎重,不要轻信他人,不要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久留,以防被盗、被骗、被抢。
8、强化自我防护。教育学生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避免受到不法侵害,避免身心受到伤害和财物受到损失;也要教育学生防止由于自身要求不严、遇事不善冷静处理而引发人际冲突,甚至社会问题。尤其是教育毕业生在选择单位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严防毕业生盲目找单位陷入传销组织。
9、确保宿舍安全。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走访学生宿舍,访问学生及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同时要求学生离校前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做好宿舍卫生,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龙头,注意防火防盗,离校前存放好宿舍内的个人物品。
10、自觉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寒假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与法律规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维护淮师的良好形象。
11、按时返校学习。教育学生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四、关注特殊群体学生
12、寒假期间,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尤其要加强与受过处分、家庭经济困难、重修科目多、有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并将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详细告知家长,以便使学生家长能全面了解子女在校的各种表现。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