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21〕36号)、《淮阴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淮师办〔2021〕163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2022年春季学期新增入库或因疫情突发影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军烈属子女、孤残和低保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⑴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⑵弄虚作假获取资助者;
⑶生活铺张浪费,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⑷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资助标准
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均1650元每人,具体分2150元、1650元、1150元三档。国家助学金采取等额评审,具体名额由各学院根据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确定。
四、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本次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困难认定书面申请并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
(三)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公示无异议后,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相应奖助学金项目中审核通过学生信息,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
(四)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出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增补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助学金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申报及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学院在“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按要求填报。4月15日16:00点前完成国家助学金学生的个人信息系统报送工作,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纸质一式一份。
(二)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增补工作,结合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复查结果和疫情影响情况,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在校安心学习。
上述材料纸质文本报送学生处,电子文本发送hytcxszz@163.com。联系人:章雪,联系电话:0517-83526061。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2022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增补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