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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0-08-31  点击:[]



学院

目前,全国各省区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贷款受理证明》发放、合同回执单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提高贷款成功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第一阶段:9月8,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回执确认。

第二阶段:9月21,以学院为单位为2020级新生、部分补申请贷款的学生、离校实习学生、第一阶段遗漏或信息错误等学生统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回执确认。

二、办理程序

(一)收集贷款证明。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5.112.174/pros//identity/gx.action)在线填写贷款信息,并录入回执校验码”,同时扫描上传“贷款受理证明”;部分无“贷款受理证明”的省外学生,仅需扫描上传“贷款回执”。各学院需收集整理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认真核对其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统一通过系统提交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确认;贷款受理证明若有遗失,请联系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取“校验码”

(二)电子回执确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各学院报送的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完成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三)寄送纸质回执(仅指部分外省学生)。各学院将省外贷款学生回执收缴后集中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及时发回给学生、督促需要寄回纸质回执单的省外学生及时将回执单寄送回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寄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于此次生源地贷款回执的确认直接决定学生是否能够获得贷款,各学院要组织好本贷款学生认真核对并确认信息,以确保回执单信息准确无误。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二)认真审核,及时办理。根据贷款政策相关规定,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申请贷款,各学院在审核学生情况时应严格把关,未经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办理贷款回执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同时,因各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回执确认的截止时间不同,各学院在精心组织的基础上要及时办理,确保能够在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确认工作,逾期将被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三)抓好督促,加强总结。各学院要逐一落实省内在校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情况督促并帮助贷款尚未成功的同学继续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及时统计本学年江苏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成功率及未成功办理的具体原因,总结工作经验,撰写总结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外省籍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各学院要认真审核贷款信息,及时指导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待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通知学生本人务必于 9月30日前自行将回执单以邮政快递方式邮寄至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关于贷款学生的贷款到账处理。为了便于学生贷款到账查询,学校对于学生的贷款到账处理采取全额打入学校账户待学校扣除学费后,余额部分将由财务处统一办理退款手续,请各学院及时告知贷款学生。

(三)关于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号。办理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后,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系统会自动生成与合同号对应的支付宝账号。一周后支付宝账号会自动开通,贷款学生可上网登录、查询贷款审核情况、到账信息,毕业后也通过此账号进行还款。各学院提醒学生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注册新的支付宝账号,否则会影响贷款审核及到账因个人修改支付宝账号而造成贷款不能到账的,后果自负。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稿通过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报送,具体事宜联系刘老师:0517-83526075

附件:1.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电子稿)

2.省外生源地贷款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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